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是广东省卫生厅直属正处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人员经费来源于省财政拨款,核定人员编制数50名,现有在册在职人员43名。主要负责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承担性病疫情监测、防治指导、科研、培训、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皮肤病防治科研工作。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有关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08、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最低要求。
(三)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研究生专业目录(1997颁布)。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薪酬。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8日;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按照报名条件,即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及在职人员免);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